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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我省将重奖全国优秀文学奖获得者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jyswhj.gov.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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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全力打造紫金山文学奖的同时,近日由省作协出台了“关于嘉奖全国优秀文学奖获得者”的决定,将重奖在全国获得文学奖项的作家作品。
嘉奖范围为全国六大文学奖项,即: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少数民族骏马奖。奖金标准为:“茅盾文学奖”10万元人民币;“鲁迅文学奖”8万元人民币;“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少数民族骏马奖”各5万元人民币。同一作品重复获上述奖项者,只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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