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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以钱养事”是否适用于乡镇文化站        【字体:
“以钱养事”是否适用于乡镇文化站[文摘]
中国文化报http://www.ccdy.cn/pubnews/488690/20070417/517991.htm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ww.ccdy.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30    

从二OO五年起,湖北省在乡镇文化站逐步推行“以钱养事”政策,其核心内容是“改变单位性质”、“人员退出事业编制”;其唯一借口是“政府花钱买服务”、“钱在事上而不在人头”。两年来的实践证明,此举不仅不公平、不公正、不科学、不合理,而且与党纪、宪法、国法有较多的矛盾。

 

一、不合中国国情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改革开放已让农民粮仓满、口袋满、物质生活水平空前提高。但农民并不满足于吃饱喝足坐在家中看电视,他们需要情感交流、身心愉悦、精神富有。中国共产党一贯致力于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生活,从解放初期的文化分馆到改革开放后的乡镇文化站,都是党和政府为农民构建的精神生活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党和政府培养了一批自己的文化干部专门为农民服务,这就是乡镇文化站干部。有政府搭建的平台,有政府自己的干部,这就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是在用自身的力量为农民谋利,更能体现政府办公益事业的能力和信心。用“以钱养事”来“改变单位性质”,让政府的干部“退出事业编制”,起用“社会人”承包政府的公益行为,政府是要推卸责任还是无力举办公益事业呢?

 

近年来,美国政府在社区兴起了“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公益文化活动,把政府行为交由社会人承包,这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未尝不可,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政府行为是否能让人承包恐怕值得商榷。美国固然很先进,但把美国的航空母舰搬到喜玛拉雅山就不先进了。美国的主流文化是教会文化,“政府花钱买服务”的社区文化与教会文化相比较就显得次之又次,把别人次之又次的东西拿到中国做改革样板,莫不是东施效颦么?美国是个严重自由化的国家,其文化活动可以不受政府约束,而中国则是发展中国家,不仅要狠抓经济建设,还要抵御外来文化的腐化侵蚀,两种制度下的文化功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用美国政府对待支流文化的态度来对待中国农村的主流文化,显然不合中国国情。

 

二、政治上违纪,理论上违宪,实践上违法

 

在湖北省大力推行以钱养事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两次发文重申:乡镇文化站“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而湖北省对中央政令置若罔闻,坚持推行鄂发[2005]13号文件,坚持把文化站改制成“中介服务组织或企业”。中央两个文件下发后,该省大冶市向省“配改办”写出专题报告,要求落实中央文件,省“配改办”不予答复。该省松滋市委、市政府以[2005]25号文件形式落实中央文件,肯定文化站的事业地位与事业编制,该文件被省“配改办”严令废止,并强令该市文化站干部退出事业编制。结果,参与“改革”的财政所、经管站仅以合并为形式完成任务,林业站由原来每站两人增加到每站四至六人,兽医站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每站追加两个事业编制,唯独党中央、国务院两次发文试图保护的文化站全员取消事业编制。

 

中央文件下发前,湖北仅说自愿置换身份,中央文件下发后,湖北则强令全省文化站干部一律退出事业编制。二OO六年七月,该省“配改办”在蕲春县检查以钱养事成果时,不查别的单位,单查文化站是否退出事业编制,足见他们对抗中央的强硬态度。中央文件反复强调“综合文化站”,湖北则按既定目标坚持把文化站改制成“文化服务中心”。中央文件下发前,湖北仅说将文化站改制成“中介服务组织或企业”,中央文件下发后,湖北则强令改制后的文化服务中心一律领取“民营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足见湖北“改变单位性质”的决心。本该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文化事业偏要改成民办,本该可以民办的割猪骟牛却偏要改成政府操办,这不仅表现在刚愎自用乱改一气上,更表现在无视中央政令的行动上,如此“改革”,真不知“全党服从中央”还有什么意义。

 

坚持以人为本,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一贯奉行的人文理念,把“按劳取酬”写进宪法,首先肯定了人的存在价值。“按劳”是因为人劳动,“取酬”是人取酬,处处突出人的地位,而以钱养事突出的是钱,似乎有钱就能养事,有钱就能让鬼推磨。这种撇开《宪法》另起炉灶的做法究竟是为了否认《宪法》还是标新立异呢?

 

从实践上讲,以钱养事规定每年第一季度为申报阶段,第二季度才预拨25%的养事款。那么,在这个过程中,群众文化活动是“休眠”还是任由封建残余文化来取代呢?再说,群众文化活动承包方在这期间用什么养事、用什么吃饭呢?《劳动法》明文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对方难道就不是劳动者吗?如果改革竟要以违纪、违宪、违法为代价,这种“改革”的严肃性就令人疑惑了。

 

三、不公平、不公正、不科学、不合理

 

以钱养事的核心是“政府花钱买服务”,“钱在事上而不在人头”,也就是说,每个部门,每个单位的事都要由政府来测算、政府来操办。这在民间来说,叫做把葫芦放在颈上而不放在墙上,这在官话来说,叫做政府包办一切,颈上挂着葫芦、事必亲躬的政府不会成为高效政府,也不会有科学、合理可言。

 

“以钱养事”有一种说法叫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从乡镇实际情况来看,广电站在农民那里收取收视费,农技站在农民那里收取种子、农药、化肥的利润,兽医站在农民那里收取禽畜手术、防疫打针等费用,他们都能从农民那里取利。唯独文化站扶持农民作者、农民管乐队、农民剧团并组织农民参与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对农民只有奉献没有索取。如今让取利单位保留事业编制,奉献单位取消事业编制,农民从中得到什么实惠呢?把这样一个纯粹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文化单位放在能卖有形产品的单位一起进行“改革”,根本就没有公平、公正可言。

 

四、多重标准不能构建和谐社会

 

按常理,以钱养事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社会进步。这么好的事公安、法庭、中小学、卫生院、乡镇人民政府为什么不做?难道他们就不需要提高工作效率、不需要进步吗?乡镇政府改革时,说是要压缩多少个编制、精减多少个职位,某镇原有行政干部七十多人,现在只有三十多人,表面上看减少了一半,实质上是给让出领导职务的人员每人加两级工资,不到龄的人提前退休也加两级工资,结果三十多人任职七十多人领工资,仅此一项这个镇工资支出上涨百分之四十,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三十几岁就“退休”的现象,这是养人还是养事呢?

 

与文化站同时进行以钱养事的乡镇财政所仍在领取人头工资。某地一个六万人口的行政镇,财政所却有二十多名编制干部,在不收农业税的今天,这些人闲得无聊就采用隔星期上班的办法,这个星期甲班上班,那个星期乙班上班,事业单位去拨款,找到主任找不到会计,找到会计找不到出纳,这种做法能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社会进步吗?这是一个规模较小的财政所尚且如此,还有四十、五十人以上的大财政所就可想而知了。与强力部门相比,文化站不仅没有工资报酬(只有少得可怜的劳务费),而且还要严格执行合同,不仅考核合同任务,还要考核出勤天数,一边是强力部门以钱养人,一边是弱势群体以钱养事,直接造成体制不和谐。

 

对于给予财政所几十个编制,兽医站只给两个编制,笔者也百思不得其解,要说一个乡镇几百个干部、教师、职工需要几十个人来发工资,那么一个乡镇几万头猪,上百万只鸡、鸭、鹅,两个人怎么忙得过来呢?与兽医站相比,文化站面对的不是畜牲而是人,畜牲的服务主体都有编制,人的服务主体怎么就没有编制呢?岂不是本末倒置吗?

 

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做到政治和谐,如果在政治上违纪、理论上违宪、实践上违法、操作中使用多重标准,不仅不能实现和谐,反而会人为制造不和谐。如果“改革”要以牺牲社会和谐为代价,那么就应该对这种“改革”大声喝止!

 

五、让文化干部退出事业编制得不偿失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百废待兴的困难时期兴建了区集镇文化分馆。文化干部组织群众扭秧歌,庆解放;组织群众扫盲学文化;倡导婚姻自主、生产互助,宣传抗美援朝。改革开放之后,零星少量的文化分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乡镇文化站便应运而生,党中央、国务院还把“乡乡建立文化站”写进了发展纲要。乡镇文化站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运用文化手段,文艺形式宣传改革开放,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农民敢富快富,倡导农村文明新风,保护国家文物,扶持农民作者、农民剧团。随着时代需要,又增加了为农民送书、送戏、送电影、送科技知识等工作任务。再后来又增加了宣传“三个代表”,参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农户等工作任务;再后来又增加了宣传税费改革、参与创建和谐社区、指导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任务。由此不难看出,乡镇文化站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削弱它是不合时宜的。

 

文化站干部队伍是党和政府长期培养并逐步形成的,他们当中有不少人是优秀共产党员,以文化站长的身份兼任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真正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也有不少人思想过硬,业务精湛,被评为省、市、县劳动模范。还有不少人是文化精英,对社会贡献颇大。某地一个文化站长参加工作三十年,获得各种奖励三百次,这种贡献不是其它岗位所能轻易产生的。还有不少人既是党的方针路线的宣传员,还是党群关系的联络员,他们的日常工作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无论是住点、扶贫、防汛、抗旱还是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重点工作,他们都用文化手段积极参与。在农村乱摊派盛行的时期,某村群众围攻村支书,砸碎其门窗玻璃,当地派出所打算依法拘人,但住点的文化站干部则深入群众之间交心谈心,化解干部群众之间的误解,促使他们握手言和。

 

这些事例说明,乡镇文化站与美国“政府花钱买服务”有着根本的区别,文化站干部与美国社区文化活动承包商也不可能同日而语,前者拿一份工资扮多重角色,不分份内份外地为党和政府劳累奔波,仅仅只为着一个“文化干部”的神圣称号,而后者则纯粹从一己私利出发来承包政府行为。在乡镇文化站推行以钱养事,究竟是鼓吹金至上还是嫌文化干部不该为党和政府尽心尽力呢?

 

六、概念不清,导致基层无所适从

 

“以钱养事”有许多附加条件,如“置换身份”、“设立文化服务中心”(允许加挂文化站牌子),“个人档案移交劳动部门”等等,按照这些附加条件运作下来,文化站就成了实实在在的“中介服务组织或企业”,但党中央、国务院在2005年底连发两个文件,重申文化站“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以钱养事”的制订者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以致基层无所适从。不设文化服务中心就无法获取省财政的“以钱养事”款,设立文化服务中心无疑就是个“变相企业”,因而多数地方就两块牌子一齐挂。在湖北省拒绝执行中央文件的情况下该省通山县只得撤消文化站,把文化站干部全部并入广播站,但因为害怕日后中央来检查时无法交待,就在广播站门前挂一块文化站牌子和一块文化服务中心牌子。

 

有一个县文化局长对这种作法说得倒很坦白:“中央来检查我就让他看文化站,省里来检查我就让他看文化服务中心”。可见以钱养事把歪风邪气助长到什么程度。

 

以前,乡镇文化站每到年底就会拿出明年的工作规划,到了明年想方设法抓落实。而今很少有人制订工作规划。一是从主人翁到打工者的身份转换基本剥夺了工作规划的权力;二是政府已经包办了具体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并用合同把它标注明白。合同是一年一订,一年一个新版本,打工者就算制订了工作规划,也不知与政府合同是否合拍,更不知明年是否能上岗,只得一味地依赖、等待政府合同。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割猪骗牛是人对畜牲的事,防虫治病是人对植物的事,而文化工作不仅是人对人,而且是一人对百人,一人对千人的事。文化人除了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之外,还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身份、称谓,工作起来自己有底气,群众才信服。譬如兽医,他的职责是诊治畜禽疾病,称谓叫兽医,走到哪里他都有这个底气。那么,被“政府花钱买服务”买来的人是个什么角色呢?是叫政府雇佣工还是叫农民或农民工呢?可以说,以钱养事造就了一个畸形群体,这些人以前是党和政府从优秀民办教师、退伍军人、农村干部、群众文化骨干中招聘而来的,在他们“转干”的时候,政府已为他们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实行以钱养事,这些人已开除干部身份,又没有恢复农民身份,经常不知自己属于哪个群体,工作起来无所适从。

 

七、没有后劲,只有后患

 

1、专业人才流失严重。

 

以钱养事之前,某县有14名文化专业人才在文化站工作。以钱养事之后,这个县仅有7名专业人才在文化站工作,专业人才流失50%。在留下来的7名专业人才中,3名即将年满60岁,4名在50岁左右。

 

2、非专业人才随意进入。

 

以钱养事实行合同管理,政府是文化合同甲方,什么人都可以成为文化合同乙方,以前的乡镇文化站干部考试、考核全由省人事厅和省文化厅共同掌握,以钱养事之后一个县级文化局长就能决定文化合同乙方的取舍。是“两厅”的水平高还是一个局长的水平高姑且理不论,仅两件事就很能说明问题。一是湖北省团风县在招聘文化合同乙方时竟出现一个大学生和一个半文盲考分绝对相同的事件,而且这个半文盲原是一座寺庙的“带发尼姑”,成为文化合同乙方之后她既拿养事的钱,又拿庙里的香火钱,白天带领群众相信共产党,晚上带领群众相信菩萨,这种人在“两厅”掌握考试考核的时候能进文化站吗?二是有一个年轻人成为文化合同乙方之后,单位负责人叫他去给蓝球比赛记分,他说他不懂蓝球,叫他去文化活动当评委,他说他不懂文艺表演,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怎么成为文化合同乙方呢?原来他是文化局长的干儿子。这个干儿子如今在经营一家私人网吧,常年只为个人谋利反而还要拿上一份养事的钱,这实在是以钱养事给他带来的莫大好处。

 

3、农村文化市场严重失控。

 

    依据以钱养事的原则,文化站再也无权管理文化市场。一般来说,一个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多则七八个人,少则三五个人,他们承担的管理范围少则一千平方公里,多则两三千平方公里,人少面广,鞭长莫及。而乡镇文化站近在咫尺,看着未成年人上网,看着网吧超时经营也无权过问。还有诸如打字复印店印制封建迷信品文化站也无权过问。

 

4、腐朽反动文化伺机反扑。

 

在法轮功活动猖獗时期,乡镇文化站大都以各种文化形式予以抵制,极大地教育了群众,也有效地遏制了法轮功在农村蔓延。某地文化干部成为文化合同乙方之后,一个法轮功分子竟送上一份宣传品,附言道:我们需要您的参与。可见,反动文化不仅要同我们争夺农村文化阵地,还要与政府争夺文化人才,被以钱养事淘汰下来的文化人其实是人才啊!

 

5、农村文化现状令人担忧。

 

某地一个行政镇有人口10万,行政村50个,村民小组740个,全镇共有大小寺庙1500多座,组平2座还不止,最多的一个小组四座庙。全镇挂“文化活动室”牌子的地方10处,成天都是麻将、扑克、老虎机等赌博活动。与寺庙相比,乡镇文化站才有一座1000平方米的活动面积,两名文化干部,就是四门全开也容纳不了10万之众,日夜不歇也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本应加大事业投入,扩大事业队伍,而以钱养事把仅有的两名文化干部也变成为“社会人”,难道要让美国的宗教文化变成中国农村的主流文化吗?

 

以钱养事是否合乎中国国情,是否合乎农村现状,我们的决策者应该从两年的实践中好好地反省一下,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湖北省蕲春县横车文化站)

 

 

文章录入:G弦    责任编辑:G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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