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热点资讯 | 泰兴人 | 文学艺术 | 企业文化 | 校园文化 | 农村文化 | 生活文化 | 名人名胜史话 | 品味文化 | 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 泰兴文化 >> 妇女儿童 >> 老人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推荐]离休干部老有所为 心系青少年健康成长          【字体:
离休干部老有所为 心系青少年健康成长
www.taixing.cn 来自:泰兴电视台
作者:泰兴电视…    文章来源:泰兴电视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5    

    离休干部陈楼甫离开司法局局长的岗位已有17年了,但这十多年来,他热心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忠实履行着一名老党员为人民服务终生的誓言。

 

    在城区一些中小学的校园里,人们经常会看到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人。他就是离休干部陈楼甫.老人1991年从行政领导的岗位上退下来,就参加了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团。据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仅2006年以来,陈楼甫便为中小学举办了17场青少年普法教育讲座,累计接受教育的中小学生达17000多人次。

 

    当陈楼甫看到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象时,心里感到既痛心又惋惜,从而深深感到如何关心下一代,作为老年人应该有责任、有义务来把它做好。

 

    陈楼甫是名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在职期间,他就特别关心青少年教育。多年来,凡是看到对青少年教育有价值的资料、题材,他都要认真记录、剪贴下来,收集的报刊、杂志剪贴最早的可追溯到1986年。为了给青少年上好法制教育课,陈楼甫每天坚持看报、看电视,并将多年收集的资料逐一进行整理,然后亲手动笔撰写讲座材料。去年,老人还结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撰写出版了《爱心育苗》一书,为全市面上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供了生动教材。

 

    对于青少年教育工作,陈楼甫认为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整个社会来重视这项工作,把我们的下一代教育好,把一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挽救过来,让我们后继有人。

文章录入:忆源    责任编辑:G弦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十佳留守儿童:苏海杰
    十佳留守儿童:田丽娟
    十佳社会妈妈:张华女
    十佳社会妈妈:李 燕…
    我市召开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
    薛锦林:痴迷体育的快乐老人
    十佳留守儿童:何瑾
    十佳留守儿童:程单鼎
    十佳社会妈妈:张琳
    十佳社会妈妈:端玉芳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