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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文化局主要职责 | |||||
| http://www.taixing.gov.cn/txnews.ASP?ID=2441泰兴市人民政府 | |||||
作者:泰兴市人… 文章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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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文化局 [市文化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我市文化艺术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管理体制改革;参与制定并落实各项文化经济政策,指导文化艺术单位的经营管理;统筹安排省、市拨给文化局的经费、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 (三)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四)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方面的比赛活动,向省、市以上比赛举荐文艺人才。 (五)进行文化艺术人才需求预测,制定全市艺术人才教育和艺术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推广文化艺术科技成果。 (六)承担全市艺术、文博、图书(群文)、影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申报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八)管理全市电影放映单位。全面推进电影行业的体制改革,指导全市城乡电影放映工作,推动电影放映事业的发展。 (九)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制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规定;指导文化馆(站)的设备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指导重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十)综合管理全市图书馆(室)事业。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室)事业的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一)主管全市文物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有关的法规、政策,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做好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市博物馆事业。组织文物博物干部业务培训。 (十二)管理文化系统直属企事业单位。 (十三)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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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G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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