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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 |||||
作者:苏文市 文章来源:苏文市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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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 苏文市[2008]2号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局: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有序的节日文化环境,营造安全、和谐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文化市场安全 文化市场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春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旺盛,文化市场经营活跃,但违法经营活动也容易伴随发生。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坚持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扎扎实实做好本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文化市场安全、健康、有序。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确保文化市场处于全方位监管之下 节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对当地文化市场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检查,要切实督促市场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开展娱乐场所“阳光工程”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向上、健康有益的行业风气,坚决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保持场所内清洁整齐,做到安全经营、依法经营、阳光经营、文明经营。 (一)强化对大型文化活动和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力度。春节期间是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黄金时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大型文化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对大型活动的内容、场所进行严格把关。要本着“职能有分工,责任无先后”的态度,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消防预案和现场的监督,要督促主办单位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公共娱乐场所管理,重点加强对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核定人数经营,严禁超员,认真落实娱乐经营场所有关消防和安全标志、通道、出口等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及色情淫秽表演等违法活动。 (二)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节日期间是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高发时期,各级文化市场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网吧的巡查力度,发现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要严厉处罚。要督促网吧经营者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对上网消费者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它方式使用有害信息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违者要依法惩处。要加大对网吧超时经营情况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闭锁门窗超时经营行为。要教育网吧业主树立安全意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保证用电安全、设备安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加大对音像市场违规经营的查处。节日前夕,各地要加大对合法音像门店的检查监督力度,力争早日实现“合法门店无盗版”的目标,确保音像经营单位合法经营。要按照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的意见》(文市发【2007】26号)文件的要求,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大超市、大卖场附近和“电脑一条街”等地区的流动贩卖盗版音像制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侵权行为。 (四)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特别是农村演出市场的监管。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发挥联络员、监督员的作用,对农村文化市场要划区域落实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演出市场动态。要特别加强农村庙会、物资交流会及其它集市和节庆活动期间演出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从事色情淫秽表演等违法演出活动。 三、保持通讯畅通,严格值班纪律和信息报送制度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明确值班纪律和要求,做好值班记录,要确保“12318”举报电话的畅通,单位负责人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现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迅速、及时上报。 省文化厅将在节前安排专人,到存在安全隐患地区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督查,并在节日期间对各地安排专人值守情况和文化市场状况进行抽查。 请各市于1月31日前将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值班电话报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传真电话:025-84699111。 节日期间,每日17时前将当日值班情况报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025-84699707,84699111。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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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忆源 责任编辑:G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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