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热点资讯 | 泰兴人 | 文学艺术 | 企业文化 | 校园文化 | 农村文化 | 生活文化 | 泰兴历史文化 | 品味文化 | 留言 |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泰兴文化 >> 泰兴历史文化 >> 文化遗存 >> 正文 |
|
|||||
| 泰兴木偶戏古老《傀儡》的遗存 | |||||
作者:泰州日报 文章来源:泰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7 ![]() |
|||||
|
“……凡事由人阴簸弄,此身枉自负昂藏。木偶也冠裳。”清末黄鼎铭《望江南百调》中也描写了泰兴木偶戏的演出情景。 唐韦旬《刘宾客佳话录》记载:大司徒社公在维扬入市看盘铃傀儡。盘铃傀儡是一种在伴奏下表演的木偶戏。 这些都说明了当时这里木偶戏的盛行。 木偶戏,古称傀儡子、魁儡子,亦称傀儡戏。春秋战国时期称木偶为俑。始作丧家祭祀之用。从俑发展到傀儡戏,经历了漫长的阶段。湖南出土的乐俑就是一种殉葬品。傀儡即是由俑的形状,模仿人或兽的动态制作而成。关于这一点,在《续汉书 五行志》和《唐书 音乐志》中均有记载。唐代段安节《乐府杂录》中有这样的传说:汉高祖刘邦起兵自登时,为匈奴单于冒顿所困,护军都尉陈军献计,制木偶竖城头以退兵。可见两千多年前的木偶就能“歌”善“舞”。唐代传至维扬地区。 泰兴自古物产丰富,生产劳作之余,人们把看戏作为最佳消遣,使花费不多的民间小戏和木偶戏有了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条件。清代乾隆年间,泰兴有“苏北木偶之乡”的称誉,其杖头木偶与泉州的提线木偶、漳州的布袋木偶齐名。资料记载,泰兴的杖头木偶大约于清朝道光二十年(1840年)前从安徽传入。 泰兴杖头木偶又被称为“托偶”或者“托戏”,俗称“三根棒”或是“三根棍”。是用三根木棒操纵。其中一根支撑木偶头部,称为主棒或面棒,耳、眼、鼻、嘴均能闭合张开,眼珠转动,头颈上下左右扭转;另两根棒操纵木偶人的双手,又称“手挑子”。表演时,演者两手能运用自如、灵活准确地把握手中的各种道具,被称为手挑子或手扦子。泰兴杖头木偶全长有 泰兴杖头木偶在历史上有“神像”和“人像”两大流派,在造型和表演方面各有特长。“神像”是方头大耳,粗犷传神;“人像”细腻逼真,近似真人。 木偶戏班多数是由家族成员组成实行家传世袭的班主制。有时也雇佣一些木偶艺人,这些成员大多数是半农半艺,农忙时种地,农闲时唱戏。 木偶戏班多是在农家婚庆喜事、传统节日、迎神赛会而应招前往助兴。演出的场地不受限制,在场院、宅院、草坪上都可以演出。 民国时期,泰兴木偶戏班最多时达117家,活跃于市井、乡村。1959年,这些戏班合并为3个木偶剧团,演出范围北至沈阳,南至湖南,东至长江两岸,在上海大世界游乐场演出长达数月,颇受欢迎。1968年,各个木偶剧团调整合并为泰兴县木偶剧团,1971年,在苏州市为西哈努克亲王访华团作专场演出。1973年,泰兴木偶剧团被扬州地区接收,改名为扬州地区木偶剧团。但是仍有业余剧团活跃在泰兴农村,代代相传。一直到今天,我们还能在泰兴农村看到木偶戏的表演。 木偶戏,由木偶、操纵演员、配音演员和乐队四部分组成,多用戏曲曲调演出,有的用对话或歌舞表演。从前木偶造型比较机械,表演古装戏的木偶仅由三根棒构成,身躯干瘪,目瞪口呆,有膀无腿。后来经过泰兴木偶工厂技师的精心设计,使木偶的人物形象生动,个性特别鲜明,表演时有喜怒哀乐的感情,有轻柔坚强的动作,有能唱善白的语言,木偶的头、眼睛、嘴巴、手、足都能活动自如,唱白时嘴巴随着曲调的旋律启闭,眼睛也随着表演的动作转动。从目光、动作可看出木偶是高兴,还是忧愁,是愤怒,还是憎恨。木偶的手,送物取件,击鼓弹琴,骑车划船,跃马扬鞭,皆能动作敏捷,还能自己打火抽烟。人们称赞说:木头人,木头人,真正像个人!木偶戏,木偶戏,活像真人在演戏。 泰兴木偶戏初从安徽传入时,唱腔为徽腔,后改为京剧,并逐步发展,形成了平稳刚劲、细腻传神的艺术风 他们是中国木偶界的知名人士,他们出访了很多国家,让很多人领略到中国木偶戏的神奇。他们都是泰兴人,成长于泰兴木偶剧团,辉煌在扬州木偶剧团。他们用毕生精力研究木偶戏,为传承和发扬泰兴木偶戏呕心沥血。 他们大多已经退休。但是工作年龄有限制,艺术生命无止境。他们依然活跃在舞台上。他们都希望将毕生所学继续传承下去,把泰兴木偶技艺发扬光大。 |
|||||
| 文章录入:忆源 责任编辑:G弦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传递火种 光照千秋… 独具风采话孔庙(高濬源) 《金瓶梅》与泰兴方言 两首歌、两把火和两次农民暴… 黄桥将修复韩秋岩先生故居 周积寅:一手拿文笔 一手拿画… 泰兴市:仙鹤湾园林风光带 庆云禅寺 杨根思纪念馆 泰兴市历史文化研究会积极参…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 |
站长:金冬景 |